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8号)精神,结合市属教育系统教师培养需求,2024年拟定向培养教师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本次招生(招聘)对象为具有嘉兴市户籍(以高考时报名的户籍为准),2024年在浙江省参加高考,且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考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招生(招聘)计划
本次教师定向培养共7名,需求学科分别为: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4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政治1名,中小学体育(足球,学段为中职)1名。培养学校均为浙江师范大学,学制四年。
(二)招生(招聘)要求
1.中小学体育(足球):须获得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同时须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合格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75%;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择优录取,安排在体育类提前批进行。
2.其他需求学科:2024年高考选考科目须符合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报考高中英语的,须同时满足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
三、招生(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填报志愿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6月29日—30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进行高考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录取
1.划取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或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并由招生院校抄告嘉兴市教育局。
2.面试和体检。嘉兴市教育局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中小学体育(足球)教师的报名资格由市教育部门会体育部门共同审核。
3.确定拟录取对象。招生院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或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原则,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嘉兴市教育局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嘉兴市教育局商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浙江师范大学。
5.缺额补录。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6.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规定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五、就业待遇及相关要求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嘉兴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毕业时需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由嘉兴市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毕业聘用后在嘉兴市属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返还学生就读期间所缴学费及相关费用。录取人员未能达到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所明确的相关要求的,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嘉兴市属教育系统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由嘉兴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六、其他事项
因本次招生(招聘)各环节时间较紧,请填报该志愿的考生在此期间尽量避免外出,并保持联系通畅。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73-83831932 ,黄老师
志愿填报咨询电话:0573-82087270 ,董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
嘉兴市教育局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原标题:2024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edu.net.cn/art/2024/6/14/art_208_1072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