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招聘程序,现将体检考察待定人员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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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补充公示).pdf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原标题: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补充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202406181616055733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