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为技术和辅助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及相关平台发布。详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专业;
5、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操作系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273768737@qq.com,详见报名要求。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发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2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此表,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表中照
片处须附个人彩色证件照,不可空白);
(2)工作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最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初审
(1)按照本次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3日11:30;
(3)资格初审结果通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6:00。如未收到短信或者电话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的,以及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24日9:00-11:30,13:00-16:00自行拨打咨询电话:025-85401869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7月24日的9:00-11:30,13:00-18:00。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开考比例为1:
3,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资格初审通过者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试方法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的材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工作简历、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拨打025-85401869进行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3)面试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南京企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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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因本次新聘人员离职,需替补人员的,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025-8540186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621。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原标题: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amr.nanjing.gov.cn/gkml/202407/t20240708_4709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