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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株洲市醴陵市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19:47     浏览量:48

为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株组〔2016〕96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醴陵市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及计划

醴陵市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3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担当,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3、为醴陵市基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事业编制人员及工勤岗位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年龄为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录聘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未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3、在现单位(系统)工作未满1年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与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报名资料和资格审查要求: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3张;

2、报名者自行下载打印《醴陵市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3)并如实填写;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附件4);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身份取得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并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

(四)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及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总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4的岗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五)面谈

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的人选(入围面谈最后一名出现合成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谈)。面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匹配度及履职能力。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笔试、面试、面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最终成绩

面谈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七)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面谈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不合格者,由选调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一次。

七、公示

根据最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选,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组织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选调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计划和岗位聘用规定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九、特别提示

(一)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纪律、诚信考试,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选调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人社局 0731-23240958

醴陵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731-23726211

本次选调公告由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4

附件1:2024年醴陵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各选调单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附件3:醴陵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原标题:2024年醴陵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ling.gov.cn/rsj//c4999/20240709/i2221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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