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35号)精神,2024-2025学年我县继续组织开展银龄讲学计划暨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为了做好优秀退休教师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教时间
支教时间为2024-2025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
二、支教地点
支教学校为兴业县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所
在地的石南镇及石南镇下属乡村学校)。
三、招募人数
2024-2025学年我县计划招募120名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申请广西优秀退休教师支教的志愿者年龄,男:60—65岁(含)、女:55—60岁(含),且退休时间不满5年,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二)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自愿到乡村支教,身体条件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支教志愿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广西优秀退休教师支教范围。
(四)报名者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同时符合我县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五、支教形式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志愿者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或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支教活动,同时也可以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支教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退休教师志愿者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六、补助标准
志愿者开展支教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3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1学年按照10个月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志愿者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根据桂政办发〔2015〕130号文件精神,经费来源为中央下达广西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的“银龄讲学计划”经费及2023年广西支教走教专项经费。
七、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和领导,由兴业县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的优秀退休教师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支教的岗位,下载填写《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资格证、退休批文原件与复印件)。
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兴业县教育局2幢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在优先考虑上年度支教期满考核优秀并满足招募条件继续留任的退休支教教师,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
(三)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募人员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考核和体检。按照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面试时间计划在7月20日,具体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四)公示公布。应募支教志愿者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签订协议。县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教时间、支教学校、支教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和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
(六)上岗任教。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由县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受援学校任教。
八、其他事项
(一)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认真履行义务、工作中沾轻怕重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支教的,经核实,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
(二)支教志愿者在1年服务期满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下一年可以根据双方意愿续签志愿服务协议书。
(三)服务期间,支教志愿者不转户口。
咨询电话:3765100、3776780(县教育局人事股)
点击下载>>>
1.2024-2025学年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兴业县)
原标题:2024-2025学年兴业县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gye.gov.cn/zfxxgk/xxgkml/rsxx/klzp/t186250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