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的有关规定,经核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标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职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拟选聘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其中标准化研究工程师、工业品牌研究工程师、电子商务研究工程师各1名。详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2021年选聘职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选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2.报考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取得的学位要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3.报考年龄:详见《职位表》,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选聘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1月11日);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5.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计算时间截止至选聘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1月1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市标准院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9:30至11:30;
2.地点: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14楼会议室141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海天综合大厦1413室);
3.联系电话:夏小姐,0755-23482483。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样表见附件3);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生应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名资料由选聘单位留存。
四、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专业题型,主要测试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考生不能带任何资料进入面试考场,不另设备考时间。
(三)面试成绩的计分方式和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选聘单位依考生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成绩和入围情况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15日内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成绩通知单》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体检结束后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重点考察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考名额,招聘单位可另行招考,也可申请从面试入围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三)公示
经面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数。
(三)本公告由市标准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