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埇桥区师资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2024 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埇桥区外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竞争、择优。
3.坚持缺编引进。
二、引进对象
在埇桥区以外工作的在编在职的教师。
三、引进计划
埇桥区2024年计划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100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本次公告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在后续选岗中放弃的人员,取消拟引进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小学按岗位名称、初中按岗位学科,依据拟引进人员所在报考岗位的总成绩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进行选岗。选岗时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委托选岗。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公示7天。
(八)调动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拟引进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 号)等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确立人事关系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埇桥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公开引进工作;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在引进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调动等资格;
3.公开引进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4.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3912270、3913831(区教育体育局)
0557-3035770(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7-3316726
以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埇桥区2024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xls
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
原标题:埇桥区2024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yq.gov.cn/zx/gsgg/161308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