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位于集美区乐安北里229号,是区属公办小学。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小学心理非在编教师1名,小学语文非在编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经验者优先)。
2.学历要求: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1)达到所申报学科普通话水平并具有合格证书;(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相关待遇:工资待遇按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乐安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jmleanxx@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五、面试
1.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2.面试内容及提供的材料:
(1)面试内容:片段教学、面谈。
(2)面试需提供的个人材料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均原件);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面试结果将在校外公式栏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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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乐安小学
2024年7月5日
原标题:集美区乐安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407/t20240705_10584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