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部、南海之滨,粤桂琼三省几何中心。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三大国家战略区域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为满足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公开选聘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优秀教师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下文简称“省实茂名学校”)是一所由茂名市人民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创办、茂名市教育局主管的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由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实验中学(下文简称“省实”)负责实施全面管理,秉承省实“爱国、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和“以人为本、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发挥省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构建具有省实文脉和粤西特色的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省实茂名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借助省实教师专业发展的高位优势,以省实格局,省实平台,省实资源助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
省实茂名学校以“办高品质学术型现代化学校”为办学定位,以“培养有思想力、创造力、领导力的时代新人”为育人目标,在学校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中确定了“力争五年内办成茂名市基础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科研样板、教师发展样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样板’”的“三大样板”办学目标。
二、选聘岗位
高中学科教师共7名,选聘岗位信息详见《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2024年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市内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须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6.年龄要求:正高级教师职称者须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副高级教师职称者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一级教师职称者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均包含当天。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对个人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签订《应聘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相应项目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到一个Word文档,统一以“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命名)。
5.报名时需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①《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2024年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扫描件;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鉴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等扫描件;
③《应聘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须应聘人员手写签名)扫描件;
6.资格审查。选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发送资格审查结果到应聘人员报名时登记的电子邮箱,符合条件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并通过邮箱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现场“说课+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为5-8分钟,试讲时间为5-8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课程相关内容(说课和试讲为同一学科课程内容),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前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的考生需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的有效证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
4.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50分,试讲50分),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以上,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成绩不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名次。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由应聘人员现场签领,如应聘人员需提前离开的,届时可登录茂名市教育局网站查看成绩公布。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组织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对象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人选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见附件4样式),考察期内无法按要求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茂名市教育局局网站网站(http://mmjyj.maom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选聘人员一旦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相应类别编制待遇。其中符合《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有关条件的茂名市以外的获聘人员,按照高层次人才予以认定并发放补助。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选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5)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所获得的职称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和职称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所获得的职称与选聘岗位职称要求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的,可选择选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选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录茂名市教育局网站,查看成绩、体检、拟聘人选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注意事项
选聘工作由茂名市教育局和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成立选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和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所有。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办公室(0668-511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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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2024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
2.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2024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4.同意调动证明
茂名市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
原标题: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2024年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357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