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其中英语1人,物理1人,政治1人,地理1人,生物1人,体育1人;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勤奋,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学历条件: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已申请或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优秀毕业生是指在高校就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院系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②获院系级以上二等奖学金;③获省级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⑤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级、团支部或院系学生会、团委主要干部。本科学历报考须满足优秀毕业生条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不受条件限制)。
4.专业条件:考生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要求。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
5.职业资格和能力条件:考生须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双一流”高校非教育类研究生须承诺于入职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获得英语专业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高中英语教师岗位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安排
此次招聘分为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三个考点,报名时间不同。其中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和报名事项另行通知。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及资料上传时间:
(1)南京师范大学考点: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9日16:00
(2)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21年11月29日9:00至12月1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www.xsjyxxw.cn/
(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可登陆报名平台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标准为:每位考生每报一个岗位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缴费确认时间:
(1)南京师范大学考点:2021年11月15日14:00至11月19日21:00
(2)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21年11月29日14:00至12月1日21: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对照本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640×380像素,大小1MB以内),上传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书(证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承诺书(见附件2)等证明材料的图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考生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并已通过网上审核者,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各岗位报名结束时间后一天的16:00;并于补报名当天21:00前确认缴费。
4.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3)。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告知书》须打印后手写签名,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并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四)打印准考证
1.南京师范大学考点:考生可从2021年11月22日12:00起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考生可从2021年12月4日12:00起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点 |
考核相关时间、地点 |
南京师范大学 |
暂定11月24日-11月28日 |
华中师范大学 |
暂定12月6日-12月8日 |
东北师范大学 |
另行通知 |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以准考证或公告为准。上一考点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指标可顺延至下一考点。请考生及时登陆锡山教育政务网(www.jsxishan.gov.cn/qjyj)关注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
四、考核方式内容
1.面谈(笔试、技能测试):面谈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其中,报考初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进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进行学科专业技能测试。面谈(笔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谈(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30%。
根据面谈(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面试造成空额的,不再递补。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70%。
3.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面谈(笔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以准考证或公告为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正式参加体检。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①报名信息表、身份证;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部门公章)、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加盖部门公章);③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提供);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书;⑤获奖证书、任职证书(证明);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体检或聘用资格。
2.体检由锡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入编、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前,因复审、体检、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5.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考生单方面原因未于2022年7月3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锡山区教育局调配安排。聘用考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新聘用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还需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含)以上才可向区外流动。
六、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
七、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锡山教育政务网: http://www.jsxishan.gov.cn/qjyj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仅在锡山教育政务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1.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锡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510-85500036
九、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0510-88701596 张老师、胡老师
0510-88200413 钱老师、赵老师
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tyzx.com.cn
联系电话:0510-88223001
联系人:宋老师、孙老师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南京考点)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其他招聘条件 |
考点 |
|||
岗位名称 |
岗位工作简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
NJ01 |
高中英语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 |
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为英语类、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英语);英国、美国、加拿大或澳大利亚留学毕业生(含相应国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毕业生)不限专业 |
本科阶段毕业于“双一流”高校;能开设一门选修课或者带一个社团。符合公告优秀毕业生条件。 |
南京 |
NJ02 |
高中物理 |
从事高中物理竞赛及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 |
物理学类、学科教学(物理)、物理相关类 |
有物理竞赛获奖(含高中期间)的优先。符合公告优秀毕业生条件。 |
南京 |
NJ03 |
高中政治 |
从事高中政治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 |
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为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思政) |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毕业于“双一流”高校;能开设一门选修课或者带一个社团。符合公告优秀毕业生条件。 |
南京 |
NJ04 |
高中地理 |
从事高中地理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 |
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为地理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地理) |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毕业于“双一流”高校;能开设一门选修课或者带一个社团。符合公告优秀毕业生条件。 |
南京 |
NJ05 |
高中生物 |
从事高中生物竞赛及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 |
生物学类、学科教学(生物) |
有生物竞赛获奖(含高中期间)的优先。符合公告优秀毕业生条件。 |
南京 |
NJ06 |
高中体育 |
从事高中体育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学科教学(体育) |
专项为:大球类或健美操。符合公告优秀毕业生条件。 |
南京 |
附件2: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就读于(学校)的专业,(勾选:□是 □否)师范类。根据有关招聘公告的要求,本人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否则同意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同时,本人承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的佐证材料均真实、有效。
承诺人(手写签名): 2021年 月 日
附件3: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网上报名时,此页须手写签名、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一、所有应聘人员应符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并按照当前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完成相关防疫工作。考生在考试期间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和考试需要(由考官定)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应聘人员在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并配合检测体温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健康码绿码、行程卡信息无异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体温正常(<37.3℃)的,方能进入考场考试。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内容,将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手写签名:
日期:
附件4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A类高校(36所) |
大连理工大学 |
山东大学 |
兰州大学 |
吉林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国防科技大学 |
|
北京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武汉大学 |
|
中国人民大学 |
复旦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
清华大学 |
同济大学 |
中南大学 |
B类高校(6所)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中山大学 |
|
北京理工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东北大学 |
中国农业大学 |
南京大学 |
四川大学 |
郑州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
东南大学 |
重庆大学 |
湖南大学 |
中央民族大学 |
浙江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云南大学 |
南开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天津大学 |
厦门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新疆大学 |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 |
华北电力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海南大学 |
北京工业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河海大学 |
广西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
太原理工大学 |
江南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北京化工大学 |
内蒙古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西南石油大学 |
北京邮电大学 |
辽宁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成都理工大学 |
北京林业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四川农业大学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延边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西南大学 |
首都师范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中国美术学院 |
贵州大学 |
中国传媒大学 |
东北林业大学 |
安徽大学 |
西藏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西北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东华大学 |
福州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外交学院 |
上海海洋大学 |
南昌大学 |
长安大学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河南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北京体育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 |
青海大学 |
中央音乐学院 |
上海财经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 |
宁夏大学 |
中国音乐学院 |
上海体育学院 |
华中农业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中央美术学院 |
上海音乐学院 |
华中师范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 |
中央戏剧学院 |
上海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宁波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苏州大学 |
湖南师范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天津工业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暨南大学 |
第二军医大学 |
天津医科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第四军医大学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
——摘自《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大学(本科院校)名单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昆山杜克大学
温州肯恩大学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