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合作区师资队伍,满足学校实际发展需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现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工35名。具体岗位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办小学2024年教职工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港澳居民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即小学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3.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当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4.报考会计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当取得会计中级职称及以上;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者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3日9:00至2024年7月16日18:0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23)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等在学证明)、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扫描在同一个PDF内)。
3.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交:10分钟以内可体现本人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的录制说课视频一份。视频要求:视频需结合所报岗位要求,呈现考生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仪态等(含自我介绍,全身入镜,声像清晰),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50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考生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组织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说课视频等进行网上初审,确定入围考试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数量:岗位招聘人数为1-4人时,按1:3比例入围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为5个及以上时,按1:2比例入围考试。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考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
入围考试的考生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负责通知有关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和相关事项。
六、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一)面试前需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学科采用试讲+答辩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环节占面试成绩的30%。
2.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采用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环节占面试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专业技能测试的器材请考生自行准备。
3.校医、财务、行政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五)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按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个人征信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个人鉴定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其他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出具)。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教职工为非在编人员,聘期一年,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视学校实际情况续聘。
(三)本次招聘的教职工税前年收入:高级教师26-34万元、一级教师21-30万元、二级教师18-29万元、教辅人员薪资待遇9-25万元,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本次招聘年龄、资历等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6.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7.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因上述情形产生空缺名额,在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89362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监督电话:0756-884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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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4年7月10日
原标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办小学招聘教职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tzgg/gg/content/post_3682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