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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博雅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16:05     浏览量:45

厦门市集美区博雅实验幼儿园是集美区教育局举办的区属公办幼儿园,拥有总园和新村分园两个园部,分别位于集美区后溪镇第二农场田浦社180号和后溪镇三兴社区一里41号。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教辅人员4名

2.保育员3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教辅人员:

(1)年龄:1989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有中高级职称(一级教师及以上)可以放宽到45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3)资格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岗位要求: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多年幼儿园教学经验者、拥有高级育婴师资格证、成绩突出者优先;

(5)面试项目及要求:

① 片段教学(现场抽题并进行片段展示)。

② 教学技能(弹、唱、跳、画展示)。

2.保育员:

(1)年龄:1984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具有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具有保育员资格证;

(4)岗位要求:具备幼儿园保育工作技能,有爱心、有耐心,善于沟通、责任心强,能胜任幼儿园日常保育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相关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集美区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标准发放,交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8月5日

2.报名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博雅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bysyyey2023@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联系人:叶老师,电话:18050012871

五、面试

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面试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并在校园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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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博雅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博雅实验幼儿园

2024年7月12日

原标题:厦门市集美区博雅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zfgg/202407/t20240712_10594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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