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单位名称 |
计划岗位 |
计划引进教师专业 |
学历学位 |
计划人数 |
食品学院 |
专任教师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1 |
注:专业要求栏为一级学科。 |
三、引进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首聘期五年,薪酬标准及社保等参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按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甲方有关政策执行。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均获得于高水平本科以上高校,境外硕士须为两年制以上学制。取得国(境)外本科、研究生阶段相应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报考或被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1.报名。硕士研究生应聘请直接发送个人简历电子版至学院招聘邮箱,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单位(学院)”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招聘岗位考核时间根据工作实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确定,招满为止。
2.资格审查。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查等。
现场资格审查包括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材料(以上材料学院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考试考查。由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心理健康测评等环节组成,具体考试考查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考察。具体考察初步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专业功底等情况,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以及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5.录用公示。经考核考察、学院会议研究推荐、通过人事处考察和审核的拟聘人选,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6.体检报到。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根据人事处通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0-3512355。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学校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邮编:239000
联系人:
人事处:彭老师 0550-3510868
食品学院:陈老师 0550-3512032
简历投递邮箱:shengwu@chzu.edu.cn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