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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3 20:19     浏览量:6

根据《2019年广西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方案》,经研究,定于2019年8月4日-7日举办2019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拟录用并登陆报名系统确认参加2019年广西“三支一扶”岗前培训的人员。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8月4日(星期日)10:00-17:00。

(二)报到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服务总台电话:。

(三)交通路线:可乘坐58路公交车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或乘坐804路公交车到市党校站;地铁1号线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A出口。

三、日程安排

2019年8月4日报到,8月5日-8月7日业务培训(其中8月5日上午安排体检),8月7日上午9时出征仪式,仪式结束后由各市组织“三支一扶”人员出发前往服务单位。

四、培训内容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支一扶”政策解读、农村工作、扶贫政策、基层事务处理及工作方法等内容。

五、注意事项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报到时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时申请暂缓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需在报到当天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不需提供学位证)及复印进行审核,未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2019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拟录用人员必须参加本次岗前培训,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人员须向本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申请并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向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备,其他情形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体检。

1. 拟录用人员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身体状况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相符,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录用“三支一扶”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2日内向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如拟录用人员正处于怀孕期间的,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拟录用人员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四)请参加岗前培训班的人员自行准备个人洗漱用品(住宿房间内不统一提供)和生活用品、运动鞋服等。办理入住时请每人自备100元(现金)作为入住金(退房时将退还本人)。培训期间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提供食宿。

联系方式:陆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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