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3月13日(周三)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hr@celap.org.cn。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国浦东干部学院XXX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3月13日(周三)17时前传真至021-50595917或发送扫描件至hr@celap.org.cn(需电话确认)。
4.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8日(周一)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请按顺序扫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hr@celap.org.cn,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本人自传。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包括自己的学习情况(从小学开始)、就业情况、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报考动机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要求客观、如实、全面,不得有伪造、掩饰、假冒等内容,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单位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4)。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在面试开始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所有材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安排
(一)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时参加心理素质测评。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办公厅职位, 2024年3月21日(周四)上午;教务部职位, 2024年3月21日(周四)下午。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中心,届时请留意现场指示牌。
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24年3月22日(周五)全天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8:00前到指定面试场地签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中心,届时请留意现场指示牌。
六、体检和考察
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2024年3月23日(周六)上午进行,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当晚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做好准备。体检人员需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录用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候考和考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及智能穿戴设备、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相关设备在进入候考室签到后由监考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面试候考时间较长,考生可携带书刊、资料等阅读。
(二)考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请及时关注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出行安全。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考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21-28288485。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报名推荐表
4.待业情况说明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机关党委)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