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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0:00     浏览量:29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国家文物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229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参加面试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并签字确认,发送电子邮件至rsch@ncha.gov.cn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2917前发送扫描件或照片至rsch@ncha.gov.cn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2917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sch@ncha.gov.cn(邮件名称为“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考生身份提交材料”)。所有文件打包压缩为一个RARZIP文件,压缩包文件名称同邮件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此表需附本人证件照)。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见附件4)、聘用合同或其他可以明确事业编制身份的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见附件4)以及报名推荐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确有困难的,最迟可于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待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街道出具的待业说明(见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安排

(一)地点

国家文物局。地址: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机关(中国美术馆地铁站A口出,西行400米过马路,在十字口路北行200米即到;或南锣鼓巷地铁站F口出,东行100米后在丁字路口南行1000米即到)。

请参加面试考生于3138:00前报到注意:需要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于31214:00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资格复审要求备齐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当天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视为放弃。考试结束后直接离开考场,当天不提供住宿。

(二)专业能力测试

1.312周二)下午14:30开始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2.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文物建筑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世界遗产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英语口语测试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

(三)面试时间

面试形式为现场面试,时间定于313日上午9:00开始。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本单位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

31319:00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并告知体检地点。体检于314日进行,入围体检人员于14日早8:30到达体检地点,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英语口语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 + 英语口语测试成绩×5%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准备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自备文具,试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

(三)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生面试期间交通费用、食宿费用自行承担,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告知。

联系方式:010-5679232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参加面试确认书(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同意报考的函(样式)

5.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6.考生保密责任书(样式)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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