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残疾人康复提供更好的服务,来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康复教师)和普通辅助类岗位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来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来宾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目前主要是对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学训练及辅助器具供应、助听器验配和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核定在编人员6名,编外编人员44名。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来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技术技能岗位人员(康复教师)和5名普通辅助类岗位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康复教师)主要负责0—17岁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学训练工作;普通辅助类岗位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主要负责后勤保障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招聘职位条件
(一)技术技能岗位人员(康复教师):
1.基本条件:政治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敬业爱岗。能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教育学(师范)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有相关康复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普通辅助类岗位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1.基本条件:政治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敬业爱岗。能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文秘、财会、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基础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聘用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按我市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技术技能岗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普通辅助类岗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绩效工资按《关于印发来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五险”按来宾市缴费基数比例计缴,个人、单位应缴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食宿自行解决。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6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1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428200161@qq.com。
2.实地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1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前往来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407办公室报名。
地址:来宾市华侨大道阳华路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须携带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人员联系。
联系人:韦艳娟,联系电话:0772-5319803。
来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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