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岗位:教学为主型专任教师
二、聘用方式:合同制、短期聘用(1-3年)
三、聘用资质:
台籍教师需具备国(境)内外优质大学相关专业硕博士学位或相关职称,可讲授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实践教学类课程;艺术类等专业可结合应聘者的其他专业资质进行个案的要求。
四、工作任务:
1.以教学工作为主,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88-360节(8-10节/周*36周/年)。
2.相关聘用学院在保持总工作量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求,可从教学、科研和其他学术活动等方面相应调整岗位工作任务的组成,并在工作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工资待遇:
1.教学为主型专任台籍师资工资,硕士税前年薪人民币18万,博士税前年薪人民币23万,每年按12个月发放工资。若为科研型引进人才,继续沿用“一人一策”政策,双方商议后确定。超出合同约定的教学、科研业绩按学校相关文件计算和奖励。
2.学校向台籍教师提供每月人民币2500元租金补贴。
3.学校提供食堂补助。
4.学校按规定为台籍教师缴纳社保,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除,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承担。
5.台籍教师若要加入工会,经个人申请、可与大陆籍教工的同样标准缴纳工会会费,并享受相关会员待遇,费用从工资内扣除。
联络人:邢老师0592-6291577,王老师0592-62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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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原标题:厦门理工学院台籍专任教师聘用方案
文章来源:https://rsc.xmut.edu.cn/info/1018/27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