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淄博高新区环保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专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岗位,2名。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岗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认真负责,廉洁奉公。
2.熟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理工类、财务会计类、法律、管理类;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开展工作,能适应夜间工作。
4.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职称优先,同等条件下以从事相关工作时间长的优先,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发表文章者优先。
6.常住户口为淄博市张店区、高新区。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非周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下午5:00。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
高新区环保局综合科(高新区傅山大厦南楼720室)。
3.联系电话:
0533-5200142。
4.报名方式
(一)提交材料
《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环保专家报名登记表》两份(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行业工作年限或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1:3的报名比例,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面谈或面试结果,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根据面谈(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制用工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环保局 0533-5200142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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