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单位及岗位人数
富裕县特殊教育学校选调5人。其中:特殊教育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课后辅导教师(男)2人,课后辅导教师(女)1人。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全县在编在岗人员;
2.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技能的能力;
5.近三年(2021-2024年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选调人员年龄、学历、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层次等要求:
7.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能参加选调:
(1)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3)本年度已申报其他学校选调,并确定为已聘人员者。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共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转等工作程序,每个程序的结果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452-8942323.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324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附件《富裕县2024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5)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附样板);
(6)所在单位出具《任教经历及近3年考核等次证明》(后附样板);
(7)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8)选调计划中所涉及相关佐证材料。
2.资格审查。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选调方案的要求报考,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参加选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面试。面试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报考者根据抽签的顺序,按评委临时指定教材和课节首先进行30分钟时间的备课,然后进行10分钟的仿真课堂试讲和5分钟的答辩(答辩前可做5分钟的思考准备)。试讲满分100分,成绩按60%计入总分;答辩满分100分,成绩按照40%计入总分,若有总分成绩并列的,取工作年限长者录用。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
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按评分标准、根据每位报考者的试讲和答辩的效果,严肃认真给分,每个环节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报考者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按两项比例折算后的合计分即为报考者最后得分。
试讲所用教材为本县现行教材,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等内容。
4.考察、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经选调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后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县教育局,申请为其办理调转手续。
5.聘用、调转。由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统一向县编委会呈报调转人员申请,选调单位与被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及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手续。
四、广泛宣传
本县域内各学校及各事业单位请向本单位职工广泛宣传,符合申报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应首先保证本单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确定是否同意申报者申报。
五、选调纪律
本次选调由教育局纪检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调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服从选调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面试及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有关规定由教育局对其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由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富裕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选调单位正职校长组成。
原标题:富裕县特殊教育学校关于选调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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