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学需要,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将于2024年7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深圳设点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设点招聘教师岗位4个,拟聘6人。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官网(https://www.sg-gzy.com/)、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大专、本科学历不能报考,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需在报名阶段提交成绩单、专业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截至公告报名首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未按规定履约任教公费师范生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项及要求
(一)报名的操作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扫下方二维码填报。
现场报考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
现场报名地址为: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校内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的材料
1.基本材料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审核材料。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按以下顺序整理,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
(1)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扫描到一页上。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毕业生推荐表(函)。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供,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
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提供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含本科。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报考者若在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可先报名,但须签署《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知情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用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专业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本人所学专业未能在专业目录中找到,或非岗位要求的三级目录的专业,选择用岗位要求的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供国内某院校该专业的必修课程清单,及本人所修专业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证明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线上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的考生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所需准备的材料与线上报名的材料一致。
2.通过资格初审并入围笔试的考生,学校将以短信的形式告知。
(二)相关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笔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由学校确定并通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学校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用名额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前当天上午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材料与报名材料一致,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原因。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其他要求
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入围面试的人员,由学校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地点。
六、面试
1.确定入围人选。我校将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可将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学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学校官网公布。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线为70分。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在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我校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学校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通讯畅通。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具备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违纪处理。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https://www.sg-gzy.com/
联系电话:0755-85296020。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工作日)。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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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2024年8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转发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2024年8月深圳设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sz.gov.cn/gzryzk/content/post_11488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