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事业单位 全国

2024国家统计局全州调查队招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4 18:49     浏览量:10

国家统计局全州调查队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职权。因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全州调查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机试及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渠道:

(1)现场报名: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1817室(国家统计局全州调查队办公室);

(2)网络报名:有意向者请投递个人简历到邮箱:quanzhoudcd@163.com。

3.报名须知: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机试及面试

1.机试主要测试使用电脑Word撰写公文、Excel进行电子表格处理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及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等;

3.机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确保电话畅通,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后,将在国家统计局全州调查队公示栏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劳动合同

对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转正后,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执行年度增资机制,享受五险、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在职在编干部同等工会福利。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0773-4815518;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国家统计局全州调查队负责解释。

原标题:【通知公告】国家统计局全州调查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lqz.gov.cn/xwzx/gsgg/202408/t20240814_2728036.html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