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磐委办发〔2023〕29号)和《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磐人社〔2023〕55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地方志编纂室)编外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与要求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地方志编纂室)招聘文字岗位工作人员2名,招聘对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身体素质良好,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户籍不限,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要求在18—45周岁(1978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1日)。
二、招用范围
1.范围和对象、条件参照
附件2.积分表.doc
附件3.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才“储备池”管理试行办法.doc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地方志编纂室)编外人员公开招用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anan.gov.cn/art/2024/8/12/art_1229170664_59364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