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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厦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招聘校医1人公告(2024年8月)

发布时间:2024-08-19 9:57     浏览量:55

因工作需要,我校华文学院拟公开招聘校医1名,工作地点在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院卫生站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学生各类应急情况处理;

3.协助安排教职工体检事宜;

4.配合学院做好环境卫生防疫、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等其他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起点,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4.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

5.有过校医相关工作经历,且取得中级职称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4年9月3日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公开招聘校医(2024年8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9月4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2.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3.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直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入职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

华文学院:0592-6068002。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7日

原标题: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公开招聘校医启事(2024年8月)

文章来源:https://jobs.hqu.edu.cn/info/1015/59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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