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事业单位 安徽

2024年宿州萧县司法局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15:45     浏览量:113

根据工作需要,萧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0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程序

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受萧县司法局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0名。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需是萧县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5.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肢体功能障碍;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6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3.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法律基础知识;

4.具有基本电脑操作水平。

(三)招聘岗位:

孙圩子、祖楼、青龙集、赵庄、新庄、杨楼、张庄寨、马井等乡镇司法所司法行政辅助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吸毒、嫖娼、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曾因个人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或者解聘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未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的在职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或被开除军籍的;

9.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曾在萧县司法局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1.本人参加经商办企业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8:30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15:00截止。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填写《招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2024年8月23日15: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报考者可于8月23日15:00前随时登录(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8月23日2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4.打印准考证:考生依照报名网站后台通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5.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6张,考生资格复审时交验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相符。

6.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若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名费用:100元/人

咨询电话:办公室:0557-3089239 0557-2620258

史经理:15398230000

魏经理:18815572653

陈经理:18155730171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为确保人员质量,应聘该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法律基础知识、行测和材料写作等,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进行公示。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进行公示公布,并在该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由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即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考生录用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选择岗位。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工资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25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间按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合同期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请考生及时登录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查看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2.成绩保留期限。对于面试结束后没有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考生,纳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管理(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招聘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从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补录。

3.此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原标题:萧县司法局公开招聘10名基层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srcjt.com/article/67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