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 7 人。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7 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万荣县 2024 年度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 18 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7、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年龄为 30 周岁及以下(1993 年 8 月 16 日以后出生);
8、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本次招聘岗位面向万荣县户籍人员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24 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 不能”情形之一的。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 7 天。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 http://wrbm.zzydtec.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9:00 至 2024 年 8 月 24 日 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报名网址,点击“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9:00 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 18:00。资格初审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 24 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4 年 8 月 24 日 18:00 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 年 8 月 24 日 18:00 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3) 网上缴费
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9:00 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 24:00。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 号),缴费标准为 100 元(每人每科 50 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方法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 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并打印《万荣县 2024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近期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 具的近期证明。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 12:00 前到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7 房间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3、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rong.gov.cn/)公告信息,登录原报名网 址,点击“打印准考证入口”,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 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 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 1 名仍达不到3:1 的,则取消该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 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 数)。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面试成绩 相同,以加试面试成绩排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 绩 60 分,若总成绩不达 60 分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 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
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 100 分;两个科目一堂课考完,时长 180 分钟。
笔试地点将在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二 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请关注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在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 聘岗位名额 3 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 3 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1) 《万荣县 2024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验证期内);
(5) 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验证期内);
(7)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 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 校存放档案的有效存档证明原件;
(9)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0) 报考限万荣县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
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 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最后一名有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人选按照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 人数确定并在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 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知识储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 100 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有效数字(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合格线为 60 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 成绩须达到 70 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 递补。
各岗位总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总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 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 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报考资格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 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 1 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及待遇
1、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 5 年(含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锻炼期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2、聘用大学生先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培养锻炼半年, 参与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中心工作,半年后安排到村(社区) 工作。服务期满 5 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在村(社区)工作,也可按组织程序交流调动,流动后不得占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专项编制。
3、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聘用大学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了搞好招聘工作,县上成立招聘领导组。成员包括县纪委监委、组织、编办、人社、财政、教体、卫健等单位。领导组下 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
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 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 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 的,应当实行回避。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 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 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开招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359-4522230 监督电话:0359-45268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2024 年 8 月 16 日
原标题:万荣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anrong.gov.cn/doc/2024/08/16/4685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