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鸡西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鸡西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8年7月14日早7:30黑龙江工业学院体育馆门口集合(原鸡西大学东校区,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站公布的《2018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评地点。
2、在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或面试准考证。
4、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评资格。
5、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为报考鸡西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只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1、集合时间
报考市直类和县乡类职位考生的集合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上午6:30分。
报考公检法司类职位考生的集合时间为2018年7月22日上午6:30分。
2、集合地点
鸡西市人民政府(鸡冠区红旗路18号)楼前。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
4、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体检费约500元。
7、体检时间可能较长,考生需自备饮用水及方便快捷食品。
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添加工作QQ群“192352065”进行确认,验证申请内容填写“姓名+报考单位名称+职位代码”。 咨询电话:0467-2386623。
鸡西市招考办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