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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范围为乐昌市外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岗位性质和薪酬待遇
选聘名额为6名(具体选聘岗位见附件1),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与学历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确保社保缴交达到享受退休待遇的最低缴交年限);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集中招聘服务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联系电话:0751-5556346。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①《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②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
③所任教学校出具并由当地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原件);
④2018-2019、2019-2020、2020-2021学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单位公章,体检前提供);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⑥加盖公章的纳编文件复印件或当地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体检前提供);
⑦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⑧副高以上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岗位条件、学历层次等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
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或非本人亲临现场报名者,不予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或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办法
1.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报考美术的考生需加测专业素质,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由乐昌市教育局组织进行。
2.面试时间:待定
(四)面试地点:待定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的候考室集中,凭身份证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五)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说课成绩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报考美术岗位面试成绩计分办法:面试成绩=说课成绩×50%+素质测试成绩×50%。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评委的分数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主评委分数也相同,则按照学历高低、职称高低、教龄长短等要素及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统一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照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乐昌市教育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察(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等造成岗位空缺,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六、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教育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56346,0751-5567930。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好调动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聘用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由于中级岗位不足,选聘人员需聘用在十三级岗位,待有岗位空缺方可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监督及举报电话:
乐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751-5557930
本方案由韶关乐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乐昌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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