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开发区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充分发挥经济建设主阵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深化开发区人事和薪酬体制机制改革,现面向全市公开竞聘部分内设机构副职。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依法办事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竞聘岗位
霸州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市公开竞聘副职岗位11个。
三、竞聘人员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岗位竞聘条件要求的科级及以下干部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四、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执行党委(党组)的各项决策,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良好。
2.工作能力较强。具备胜任竞聘岗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谋划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
3.工作事业心较强。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严守工作纪律。
4.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严肃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勇于担当,在本职岗位上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工作成绩显著。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坚持廉洁自律。正确行使职权,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岗位资格条件
1.需42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开发区人员需5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需具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不得参加公开竞聘的情形
1.换届新选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中省廊驻霸单位干部;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近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7.具有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
8.其他不得参加竞聘的情形。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11月17日至19日)。报名者可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s://bm.assess.group/?k=9),点击报名后自行注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提交报名并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11月20日)。初审通过的考生务必于11月20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三)笔试(11月21日)。【点击查看考试内容及领取复习资料】https://mbd.baidu.com/ma/s/6VCiW27B。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等信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缺少证件或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进入考场;超过正常体温的进行复查,仍超过的,交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能否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包括名次并列者)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
(四)资格审查(11月25日至26日)。市委组织部按照竞聘条件对通过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个人档案,年龄、学历、任职等情况以档案记载为准;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资格审查中存在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面试(11月27日)。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缺少证件或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及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包括名次并列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及时通知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七)体检(11月28日至29日)。市委组织部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
(八)组织考察(11月30日至12月1日)。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由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政治素质测评、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九)提出聘任意见(12月2日至3日)。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提出每个岗位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履行相关程序。
(十)公示(12月4日至12月10日)。市委组织部对研究确定的拟聘任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聘任。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聘任职务自行免除。对聘任的人员实行“双轨运行”的管理模式,实行干部编内任职与岗位聘职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原身份档案封存管理,保留原身份、级别不变,聘任岗位不纳入公务员调任的范畴,其工龄连续计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晋级、晋职、工资调整手续,在调动、退休、参加社会保障时按档案身份办理。对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或受党政纪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遵循科学量化、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由开发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记入绩效考核档案,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评优评先、职务调整、岗位变动以及聘用合同续订、终止的重要依据。
(十三)薪酬。按照以岗定薪、绩效考核、优绩优酬的原则,实行岗位绩效管理,薪酬动态发放。竞聘上岗人员薪酬采取“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模式,完成绩效目标考核任务,且绩效考核等次优秀的,年薪约为26万左右。
六、注意事项
(一)竞聘人员就岗位聘用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投诉。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时间顺延或取消,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予以关注。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6-7867070
0316-7867071
监督电话:0316-7312380
0316-7212513
中共霸州市委组织部 霸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