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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17:43     浏览量:955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吸引学业优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常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我市将公开招聘385名教师(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 普通高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 普通高校2022年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限报(附件1)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

3. 普通高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在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 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的国(境)外留学研究生;

5.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21年12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学业优异,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

2. 在“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

3. 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

4. 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段学科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五)报考(附件1)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报考(附件2)职校教师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七)教师资格证书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 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2021年12月5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以选择多个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个人信息。

(一)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1. 高中音乐、高中美术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12月3日,13:00—17:00

2021年12月4日,8:30—12:00

2. 其他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12月3日,13:00—17:00

2021年12月4日,8:30—17:00

2021年12月5日,8:30—11:00

3. 报名地点:常州市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88号,地铁1号线旅游学校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2022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下载并打印一式2份,填写好完整信息)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现场核验)。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人员可暂不提供,正在申请的人员须在《报名表》上勾选相应承诺事项);

(4)奖学金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5)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普通高校2022年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可为《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英语等级证书等)。

3. 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4.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5.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可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一)高中音乐、高中美术岗位

1. 在报名结束后,取得考试资格人员现场参加统一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可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附件7)。

2. 综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二)其他岗位

1. 取得考试资格人员现场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各招聘单位现场公告的考试方案。

2.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笔试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

3. 面试可采用面谈、教学能力测试、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本公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实行招聘计划单列,不占公告的岗位招聘计划数。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2022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承诺书》(附件6),并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教育主管部门及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36,0519-8568133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0519-8568916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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