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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泗水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17:57     浏览量:1148

因工作需要,泗水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94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条件;

5.具有泗水县户籍、配偶具有泗水县户籍并在泗水县域内常住或泗水县生源;

6.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9:00-11月21日17:00

报名地点:县为民服务中心15楼大会议室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泗水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经现场审核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线的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中进入面试范围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聘用时可实行单位和应聘人员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由卫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六、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泗水县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布(http://www.sishui.gov.cn/),请考生时刻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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