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安科院”),为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公益一类。承担的主要职责:承担区域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监测与管控技术研究;承担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技术标准研究;承担生产安全事故技术鉴定、分析和预防技术研究;承担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监控技术研究;开展安全生产科普警示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3名。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见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次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及以上。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资料。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线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段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络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招聘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反馈。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告。逾期不打印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能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省应急管理厅、省航空护林站(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通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公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转载。考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5.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分数不低于60分的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应由本人亲自前往,不接受他人代为审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提交材料明细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公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转载。
6.对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与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临场反应能力等。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评委组成员人数为单数,评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当场公布,同时设定面试单科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单科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最高者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公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要求。报名时应当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2021年之前毕业的社会人员,如毕业证的专业名称(或专业代码)与所招聘的专业名称(或专业代码)不一致,可选择招聘专业相近的专业报考。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对含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四)网上系统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时为止。
(五)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至少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个人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连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一并提交至考点工作人员,并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度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疫情发展出现新情况,参考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
电话:020––83135477、83135398;
监督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电话:020–83135465;
咨询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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