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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16:53     浏览量:1232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是秦皇岛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担负着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及基层妇幼保健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任务。医院占地45亩,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600张,现有职工1164人,该院年门诊量达到100万人次,出院病人3.5万人次,年手术9325台次,分娩婴儿1.1万人。妇科是省临床重点专科。产科是 “美国产科管理服务新模式示范项目”单位,生殖医学科完成试管婴儿2285个周期,分娩试管婴儿1226人,造福数千港城家庭。新生儿科拥有1700平米万级层流净化NICU,曾成功救治580g“拇指姑娘”被中央电视台报道。小儿外科微创实现新突破,微创手术率69%创新高,填补了我市多项空白。妇科、产科、生殖医学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乳腺科均为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围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发展战略,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开创了全国妇幼保健体系部制改革的先河,被评为首批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首批国家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下,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年龄截至1975年11月16日出生),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

学历低限

学位低限

专业

其他条件

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

小儿外科医生(专技)

01

1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1.具有主任医师职称;2.具有5年三级医院小儿外科工作经历。

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

儿童血液科医生(专技)

02

1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1.具有主任医师职称;2.具有5年三级医院儿童血液科工作经历。

五、招聘程序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行政楼6楼)

咨询电话:38522003852164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14:00至17:00。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身份证(或其他户籍材料)、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社保缴费证明、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报名。

5、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上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二)考核

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施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依据面试结果,确定初步人选。选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有异议,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35-3852200(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3921360(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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