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共宜春市纪委办公室委托,招聘财务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审计学、会计学、电算化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二)年龄2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三)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资格;
(四)具有三年以上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熟悉国家财政、会计专业知识、税务政策及法规;
(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
(六)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七)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及财政各类系统软件;
(八)自行解决食宿,工作地点为宜春市市政大楼;
(九)有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 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犯罪被处刑罚或正在服刑的;
4. 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 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制,试用期基本工资参照现行聘用人员工资标准85%发放,并享受餐费补贴,缴纳五险;
(二)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委机关现行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全额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餐费补贴、职工工会福利等;
(三)执行聘用人员休假管理规定。
四、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宜春就业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1月30日(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宜春就业网站下载《应聘登记表》,将填写好的表格及身份证、会计证、学历证书图片或扫描件一并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ycrlzyfwzx@126.com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填写:应聘财务人员+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书面审查和电话征询了解的方式同时进行,对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察、政审
面试采取单独面试和集中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采取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政审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方式
与现有用工方式一致,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宜春市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派遣。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5-3222976;19970583664(余女士)
地址:宜春市平安路531号 宜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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