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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0日之后出生),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生态保护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相关专业理论和方法;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8、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应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shaanxi.gov.cn/)及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网站(http://www.sxlyghy.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认真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sxlyghyjy_hr@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7日8:00至11月29日18:00。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18:00。
2、资格审查地点。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人事劳资科225室(西安市西关正街233号)。由已提交《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前往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携带资料。须持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一致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的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加盖公章完成学业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隶属关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
1、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陕西省林业局网站及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应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陕西省林业局网站及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网站公布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评委集体研究决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林业局网站及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陕西省林业局网站及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陕西省林业局和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以及所有参与自主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检查“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并检测体温。资格审查和考试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考试时,当天持“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绿码)、48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审查或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提前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并携带诊断证明参加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将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以备考试前现场查验。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029-88652097,主要解答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资格审查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资格条件等。
陕西省林业调查规
(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