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精神康复医院公开招聘一批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4名临床医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资料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澧县精神康复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报名时间:11月29、30日,1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卫健局人事股101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县卫健局和精神康复医院在报名时对应聘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健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县卫健局根据岗位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卫健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报县委编办备案后,按照《澧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明确的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资格审查、笔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xian.gov.cn/zwgk/xxgkml/klzp)。
2.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
①报名及考试时提供个人健康承诺书,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②考生体温应低于37.3℃。体温异常者,须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湖南省内考生注册使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湖南省外考生注册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全国统一防疫健康信息码,健康码须为绿码。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得参加报名或考试;
④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报名或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故意隐瞒疫情信息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组织与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卫健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考试环节委托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其他环节由县卫健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3245103
附件:
澧县精神康复医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