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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临时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16:28     浏览量: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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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时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资产管理员 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素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其他要求: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大中专院校物资、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30日,11月30日16:00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临时工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2021年临时工招聘+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ntwxrsc@126.com。提交资料不齐、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或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交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

3.特别提示:

(1)报考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初审通过人员请于12月1日16:00前在支付宝-非税缴款(南通市)-教育缴款栏目下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人),缴纳成功后可在支付宝-非税缴款(南通市)-电子票据栏目下自行下载电子发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议,请向我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51083168,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12月1日16:00。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由资格复审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资格复审、面试安排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下,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应按要求尽早申领并及时更新“苏康码”、“行程码”,于资格复审、面试当天报到时向工作人员出示并佩戴口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为绿码且不带*号,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其他新冠可疑症状(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签订《南通卫生高职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招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方可进入考点。持“苏康码”、“行程码”非绿码或“行程码”带*号的考生以及复审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在疫情防控严格管制下,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资格复审

根据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者视同报名成功,资格复审未参加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证件照3张;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审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面试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条件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采用满分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告。

体检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主考官评分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咨询电话:0513-51083168 任老师 张老师

监督电话:0513-51083162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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