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1〕17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高中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校毕业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至2021年11月15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阿勒泰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报考语文岗位须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考生须及时关注招聘公告,注意各环节时间。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
(2)普通话证书原件、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扫描件;
(5)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参考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阿勒泰地区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
网络报名的考生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文件名,并将提交材料形成压缩包,发送报考学校指定邮箱。
阿勒泰地区二中:丁老师,联系电话:13579185796
电子邮箱:87985185@qq.com
阿勒泰地区一中:努老师,联系电话:18999798836
电子邮箱:104013123@qq.com
(二)资格审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笔试座位通知单。
(三)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以及笔试座位通知单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学前阶段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
笔试合格入闱考生按照1:3对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比例按实际报名人员组织面试。
(1)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名表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试和答辩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
(六)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政审
体检入闱人员前往地区教育局报到。同时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按要求填写《2021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教育部门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八)调剂
对资格复审、面试合格,但因岗位招聘数量所限而未能入闱体检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到本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阿勒泰地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阿勒泰行署教育局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聘)。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地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阿勒泰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录取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阿勒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发布。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阿勒泰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阿勒泰地区教育局(0906)-2123179
纪检监察电话(0906)212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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