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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2021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1-24 10:27     浏览量:969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面向铜梁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单位及岗位详见《铜梁区2021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铜梁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优秀村(社区)专职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副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职干部和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简称本土人才,下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年以上。

8.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任职经历及要求: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须在铜梁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其他人员任职时间累计须满5年以上,若曾任村(社区)干部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但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的除外。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之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其他职务(含本土人才)之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未满3年可合并计算为其他村(社区)干部(含本土人才)的任职年限;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村(社区)干部(含本土人才);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村、社区干部(含本土人才)。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报考条件退役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岗位设置上,如职员10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10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和委托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须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科进行考务缴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铜梁区人力社保局1楼大厅17号窗口(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

(三)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向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并填写《铜梁区2021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由区委组织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2月10日下午2:00—5: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不到3: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铜梁区2021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等综合知识,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为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2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铜梁区委组织部、铜梁区人力社保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考试考核总成绩进行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确定招聘单位

按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以及任职时间长短的顺序选岗。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本简章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拨打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5640258。

4.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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