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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一)海南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本次计划招聘3人,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海南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海南万宁大洲岛国家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本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海南万宁大洲岛国家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8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我单位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和待君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和待君网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所提供的相关链接登录进入考务网络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3日。
(2)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3)咨询电话
0898-88958280
3.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各岗位要求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上传1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表(在社保机构打印)、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8月6日前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将通过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2.笔试
(1)笔试时间: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
(3)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岗位相关内容。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前由招聘工作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诚信承诺书(在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平分情况下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由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聘用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单位研究并报省厅确定后,按程序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工作组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确定聘用后,5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考生档案。
四、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海洋与渔业厅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方案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规定执行。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