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保障学校医疗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医务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校医22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户籍条件。具有和林格尔县户籍(2021年11月24日前取得)。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专业要求。
专科:临床医学、中医骨伤、中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健康管理。
本科:临床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地点:和林格尔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9时—12月3日17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和户主页)、毕业证、学位证、所具备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林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校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两张、《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一份。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或面试。或按学历、资格证等相关情况进行筛选。如需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学校卫生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和林格尔县政府官网公示。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四、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和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和林县教育局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同时择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如测试不达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和林格尔县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二)受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工资标准每人每月3000元,绩效每月500元(根据考核情况,半年发放一次),缴纳社会保险。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人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7380781(和林县教育局,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监督举报电话:0471-7191539(和林县教育局办公室,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本简章由和林格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