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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5 16:43     浏览量:1157

【点击查看考试内容,领取复习资料】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西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综合研究和地质安全评价工作,承担西北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0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 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并在中心外网发布。电话或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需要应聘者通过ppt陈述及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基础知识、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考察

中心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由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确定考察对象后,视疫情情况,中心统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进入中央事业编制,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9-87821716

电子邮箱:372290786@qq.com

单位网址:http://www.xian.cgs.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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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地质调查中心2022年拟新进人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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