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八步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决定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在八步区连续担任村(社区,下同)党组织书记满3年且在岗的村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为八步区乡镇事业单位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年龄18-40周岁(1980年11月25日至2003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期或服务时间、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组织部、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11月25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 > 公告公示)、八步党建网(http://www.bbdj.gov.cn/)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与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5281325。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区)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贺州市八达中路7号),联系电话:0774-5281325。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2021年八步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贴好相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组织部、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参加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组织部、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实有人数开考。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设在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笔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组织部、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报考人员在笔试的当天在考点内成绩公布栏查看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前往考务办公室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面试地点设在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组织部、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实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面试。
(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四)报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有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门户网站、八步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组织部、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