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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下半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6 18:11     浏览量:1187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小儿按摩技师1名、儿童康复师4名、中药制剂师1名、早教老师1名、建筑设备管理干事1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沟通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岗位年龄计算时间:25周岁及以下(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电话:0790-6207522。

(2)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康复治疗师(士)、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校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同底)2张,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21年12月9日下午,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考试内容: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者,由医院研究确定。考试成绩≥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其产生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自愿放弃不来的;提供虚假的报考资料取消资格;其他取消资格的情况。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录用管理

1.体检合格、经院班子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根据《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新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22年应届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合同,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后考核合格后再予以正式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有关说明

1.请考生关注医院官方网站:新余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xysfybjy.cn。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所有参与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必须认真落实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4.本次招考工作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审计监察部全程监督。

5.本次招考方案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0-6207522,联系人:张女士、彭女士。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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