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体育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决定再次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名中小学体育教师,2名文旅系统下属单位、3名乡镇(街道)事业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曾被浙江省优秀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以上,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或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决赛阶段比赛的省队市办、社会办、高校、解放军(双计分),并经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审核退役,且退役后尚未被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优秀运动员。或经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金华市筹委会确认加计金牌的运动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1985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以上。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12月10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大楼13楼1306室体育科
3.联系电话:0579—88893599 电子邮箱:2845133957@qq.com
4.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兰溪市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浙江省内退役优秀运动员相关材料(正式招工和浙江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时请携带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五、招聘程序
1.招聘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2.根据我市体育人才紧缺的实际,本次招聘不受招考比例限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面试合格经体检、考察,之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应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兰溪市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2.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由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 0579-88891752。
附件:
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