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后勤资产管理处干事1名,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wmxy.com/,以下简称“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12月8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6时)。
2.报名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外贸路1号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学术交流中心8215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材料:(1)请应聘者登录学校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份。(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2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操作能力。根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态度等。
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如应聘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考核、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通知及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131714(学校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131715(学校纪检监审处)
附件: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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