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医疗卫生 云南

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1-30 16:31     浏览量:1811

为进一步提升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操作性、科学性、合理性,引进更多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夯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才基础,加快推进曲靖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根据《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下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用3年左右时间,重点引进300名左右医疗卫生人才。引进人才的专业需与曲靖市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符合《曲靖市关于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临床重点学科布局和建设要求,按照强优势、补短板的原则,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第一层次:连续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有独立解决本专业疑难杂症问题的能力,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奖项或者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项目的优秀医学类专家、学科带头人。

第二层次:科主任以上管理人才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医疗卫生工作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的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医学类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第三层次:引进全日制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第四层次:引进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专业为曲靖市医院急需紧缺专业(详见《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按照发展医学优势学科和补齐紧缺学科的需要,制定年度《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二)引进条件

1.引进范围。(1)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在曲靖市域外的三级综合(或者专科)医院工作。(2)第三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为医学类高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含2年内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3)第四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为学校综合排名靠前的医学类高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含2年内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具体为: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高校毕业生(昆明医科大学视同全国排名21-30名以内);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前10名的高校毕业生(云南中医药大学视同全国排名8-10名以内)。

2.专业要求。引进具有医学类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专业须为曲靖市级医院急需紧缺专业。急需紧缺专业按年度制定,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3.年龄要求。(1)引进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2)引进第三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全日制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3)引进第四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服务年限。承诺在曲靖服务不少于10年。

三、补助待遇

(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的经济待遇

1.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经认定入选“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可免费享受1套120平方米住房,服务期满5年并经考核合格的,住房产权归人才所有;给予每人4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生活补贴;其他待遇,按“一人一议”的办法解决。

2.引进的第二层次人才,经认定入选“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可免费享受1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服务期满5年并经考核合格的,住房产权归人才所有;给予每人3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生活补贴。

3.引进的第三层次人才,经认定入选“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给予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给予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1-10名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1-3名的博士研究生每人4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11-20名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4-10名的博士研究生每人35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其他博士研究生每人30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生活补贴。

4.引进的第四层次人才,经认定入选“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给予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给予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1-10名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1-3名的硕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11-20名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4-7名的硕士研究生每人12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全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21-30名(昆明医科大学视同全国综合排名21-30名以内)和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8-10名(云南中医药大学视同全国综合排名8-10名以内)的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生活补贴。

5.柔性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根据在曲靖实际工作时间按对应专项生活补贴标准发放。

(二)项目支持。医疗卫生人才领衔的项目,经评审认定择优给予项目支持经费,最高100万元。入选人才在服务期内均可申报,获支持后重新起算在曲靖市的连续、全职工作年限。经费额度一次性核定,分5年平均拨付。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原则上不低于1∶1配套资金。

柔性引进的人才,按协议及约定拟在曲靖市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可对应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条件,向市卫健委申报项目经费支持。

(三)后续支持。入选人才,在曲靖市连续全职工作最低服务期满后,可选择继续申报已入选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对应的项目经费支持,按照《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办理;也可选择申报曲靖市人才培养激励项目。只可选择一项,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人才获得重复支持的,支持经费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引进人才是夫妻关系的,夫妻双方按对应专项全额享受补贴资助支持。

四、引进方式

(一)引才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卫健委配合,组织用人单位到人才聚集地区、高校等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人才周等活动,进行现场招聘。全面推进与知名医学院校的战略合作,将赴外招才引智纳入全市重大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投资活动,定期开展外出专项招才等活动。

(二)引进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医疗卫生人才,由用人单位先进行考察、试用(1—6个月),市卫健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考核合格的,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会签同意后,由市人社局办理人员调配或者录(聘)用手续。相关待遇,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兑现。

(三)引进第四层次的医疗卫生人才,由用人单位向市卫健委上报年度人才需求和招聘工作方案,市卫健委严格把关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方可组织实施。市卫健委统筹组织用人单位采取自主招聘的方式或者到高校采取多种有效考试考察人选方式,公开择优聘用。用人单位也可根据情况,经报批程序后,自主组织到高校进行招聘引才。引进第四层次的医疗卫生人才,经市卫健委研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由市人社局办理人员录(聘)用手续。

(四)充分发挥招才引智工作站作用,加大推荐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力度。定期发布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求信息指南。采用市场化手段,鼓励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机构为我市推荐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支持市内医院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

(五)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挂职兼职、特聘岗位、项目合作、技术联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弹性使用、软性管理、个性服务。

(六)各类机构、个人推荐人才入选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才的,每引进1人给予5000元。激励奖金与引进人才专项一并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把关、审核,通过所在单位兑现并负连带责任。

(七)申报认定。引进人才符合《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条件的,经人才申请、所在单位申报,市卫健委组织评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认定。

五、服务保障

(一)创新引才方式

1.引进人才入选“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所需编制按照《曲靖市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曲办发〔2018〕38号)的规定,实行专项管理,编制专用、人走编收。

2.实行人才特设岗位制度。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实行特岗聘用,不占所在单位结构比。

(二)联系服务

1.市人才服务中心设立“珠源百人计划”服务窗口,专项办理服务事项。符合条件的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可办理《曲靖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享受高层次人才工商、税收、社会保险等服务项目。

2.引进人才配偶在原单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随调手续。其他身份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置或帮助推荐就业。

3.经评审优先列为市委联系专家,定期组织国情省情市情研修考察、休假疗养、决策咨询等活动。

4.注重从符合条件入选人才中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拔德才兼备、拔尖优秀入选人才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

(三)居留落户

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相应的居住地址、投靠地址或中心城区相关街道申请落户。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按家庭户办理,其共同实际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以上均包含养、继关系)均可随迁。

(四)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的子女(无需户口随迁)就读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安排在当地公办学校就读。报考本市内普通高中的(父或母及学生户籍需随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曲靖报名参加高考的按云南省现行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五)医疗保障

按照《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定期对引进人才进行健康检查;安排三级以上医院为引进人才提供医疗服务和方便、快捷的医疗通道,建立健康服务档案。

六、培养使用

(一)用人单位成立医疗卫生人才引进与管理培养机构。负责引进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和医学类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增强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目的性,提高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服务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建设培养平台,多元化方式培养。以学科发展为目标,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构建多种培养平台,丰富培养渠道,根据培养对象专业领域,采取多种形式渐进式培养。

1.院内培养。培养期为1年,实行导师制,由所属专业领域科主任、学科带头人负责指导,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2.外出培养。适时选派外出培养,由医院与发达地区医院、重点医学中心等签订人才培养协议,与选送培养对象签订培养目标协议,选送培养对象外出培养:对紧缺专业、重点学科领域,选派医、护、技人员组成团队,以团队式进行培养。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学习,有重点地资助培养对象出国进修、海外项目合作。通过外出培养,帮助培养对象拓宽专业视野,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3.支持成才。安排培养对象参加疑难病例诊治和危急重症抢救,安排培养对象参加重大项目和课题研究,帮助培养对象在实践中提升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把培养对象培养成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

(三)对符合中央、省级人才项目条件的人才,优先进行推荐。入选中央、省人才项目的,严格落实涉及经费支持资助政策,可叠加享受市级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七、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引进与管理培养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卫健委统筹组织用人单位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涉及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认定情况统一向市级财政申报并拨付有关经费。

(三)强化考核监督

1.建立管理制度。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人才引进协议书》,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引进人才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加强对引进人才定期考核、绩效评估、跟踪监管。引进人才不满10年服务期,提出调离曲靖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其享受的住房须退还,所有支持资助经费全额退还,其他相关待遇自行终止。

2.建立评价考核制度。用人单位制定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考核评价体系,与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目标和培养计划相结合,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必须制订个人阶段目标,主动围绕曲靖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和医学学科建设需求,提升专业水平、职业精神和综合素质。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负责对其在学科、医疗、思想政治素质和医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评优、奖励等依据。

(四)市县联动。各县(市、区)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纳入“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可参照本实施细则的引才对象、条件、方式执行,由县(市、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县(市、区)卫健局、人社局、县(市、区)委编办制定引才方案,由相应部门分别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由县(市、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后组织实施,相关待遇由各县(市、区)负责保障落实。

《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党人才〔2019〕9号)同时废止。本实施细则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2020年中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

序号

医学院校名称

所在地

备注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上海


2

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


3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上海


4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四川


5

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


6

浙江大学医学院

浙江


7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广东


8

首都医科大学

北京


9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上海


1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湖北


11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陕西


12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湖南


13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重庆


14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山东


15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


16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


17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


18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陕西


19

解放军医学院

北京


20

苏州大学医学部

江苏


21

中国医科大学

辽宁


22

清华大学医学院

北京


23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吉林


24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


25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


26

武汉大学医学部

湖北


27

郑州大学医学院

河南


28

哈尔滨医科大学

黑龙江


29

广州医科大学

广东


30

同济大学医学院

上海


附件2.2020年全国中医药大学综合排名

1.北京中医药大学
2.上海中医药大学
3.广州中医药大学

4.南京中医药大学
5.成都中医药大学

6.天津中医药大学
7.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8.浙江中医药大学
9.湖南中医药大学
10.福建中医药大学

附件3.2021年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

按照发展医学优势学科和补齐紧缺学科的要求,制定《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指导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一、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基础医学类:病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殖医学,医学遗传学,医学遗传学与医学细胞生物学。

(二)临床医学类:肿瘤学,血管病学,儿科学,儿内科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重症医学、危重症医学,急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神经病学,老年医学,母婴医学,生殖医学,微创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临床病理学与病原生物学,临床遗传学,运动医学,健康管理学。

(三)中医类:中医肿瘤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五官科学。

(四)口腔医学类:口腔临床医学。

(五)药学类:临床药学。

二、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

(一)内科儿科类:肿瘤内科,放射肿瘤治疗学,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儿科(小儿内科),急诊医学(内),重症医学,血液病,消化内科,内分泌,肾内科,精神病,风湿病,老年医学,全科医学。

(二)外科类:肿瘤外科,胸心外科,普通外科(肝胆、肝肠、胃肠方向),骨(外)科,烧伤外科,小儿外科,麻醉学,神经外科,泌尿外科。

(三)妇产科计划生育类:妇科,产科,妇产科。

(四)中医类:中医肿瘤学,中医骨伤,中医肛肠科,中医儿科,中医外科。

(五)药学类:临床药学。

(六)眼耳鼻喉口腔类:眼科,耳鼻咽喉科(头颈外科),口腔颌面外科。

(七)综合医学类:病理学,介入治疗,临床营养,康复医学,核医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临床医学检验。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