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中山大学在珠江口西岸唯一的直属附属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单位、广东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集中救治医院(珠中江区域)。
因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4.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须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
(三)年龄条件。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特殊、短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其他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2.报名地点: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行政综合楼406室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按应聘材料要求,于2021年12月16日17:30前将应聘材料(纸质版)提交(或邮寄)到上述报名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4.应聘材料:
(1)《应聘登记表》及《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
(2)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本科、硕士及博士的学历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专家推荐信两份(要求其中一份为研究生导师推荐);
(9)业绩材料: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复印件);
(10)获得奖项、受表彰等证明证书复印件;
(11)原单位党支部政治审查(含非党员),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情况、学术诚信情况、法律风险及廉洁自律情况、道德情操等方面。
以上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核
医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由师德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师德考核;应聘人员原单位所在党支部对应聘者进行政治把关(含非党员)。资格审核通过的可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将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公告栏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组成,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A1-B3)招聘采取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管理、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C1-D1)招聘采取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医院行政综合楼四楼公告栏粘贴公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不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操作技能考试
主要测试医学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础技能。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为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轮考核。
4.心理测试情况作为评审参考。
以上1-3项考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通过考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四)医院专家组评审。
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按岗位类别对应聘人选分类分组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获得超过2/3到会专家赞成票的为通过。如无合格人选,则招聘岗位可不确定人选。
(五)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
(六)学校考评及专家组评审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其中初审通过的管理岗位推荐人选,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通过笔试考核的管理岗位推荐人选,可参加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经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七)校长办公会审定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公告栏公布。
(九)聘用
报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未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报应聘信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年龄、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综合楼406室,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526196,2528170
监督电话:0756-2528828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