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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2021年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01 10:01     浏览量:1354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4.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6.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内科学(呼吸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呼吸”方向,持有“内科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呼吸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呼吸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在普通高校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报名点。请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也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最终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分两站进行,第一站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站继续招聘。长沙站招聘结束后,剩余招聘岗位将于12月10日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和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1.长沙站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7:00期间,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规定材料到长沙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9:00-15:00;地点:长沙市茉莉花国际酒店(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528号)。

2.重庆站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规定材料到重庆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双凤路186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须在现场报名时间期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凡是符合简章和岗位所规定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现场公布。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予确定为签约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体检人员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以及大学期间各专业学科平均成绩(必修课)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

签约人员于考核结束当日,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则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范围内,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于2022年7月31日前到渝北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制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前述规则递补,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方能交流、调动;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3.报名、资格审查、签约咨询电话: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023-67802789、023-67828123;

考务咨询电话: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023-67806609、023-6782527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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