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现对部分岗位进行招聘,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详见《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及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部分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如有研究生应聘且岗位已满,不再招聘本科生。
5、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曾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硕士研究生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本科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年龄26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往届有工作经验者: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执业资格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网上报名:扫附件中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并将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ycyyrsk@163.com,邮件名格式为“姓名+学历+报考岗位”。
现场报名带简历、相关证书到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填写报名登记表(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福绥路45号7号楼6楼7619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及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书及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在医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1.博士研究生采取一对一面试
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按照《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方案》执行,特殊情况可协商确定,采取一事一议。
2.硕士研究生采取集中面试
按招聘岗位一定比例通知考生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合格人员除外)确定面试通过人员,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
3.本科及以下人员采取笔试、集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人员仅达到或低于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合格人员除外),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
4.特别说明
部分招聘如有高层次学历人员考试通过,则相应减少低层次学历招聘人数。
对本年度进入面试而未被拟录用的应聘人员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医院因工作需要,或岗位空缺需选聘人员,经医院研究决定,可按顺序依次递补。
(四)试岗
部分岗位需要试岗,试岗时间不超过2周,具体时间由试岗需求科室与试岗人员双方协商确定,试岗结束后由试岗需求科室组织考核,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协议。试岗期间医院提供临时住宿,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五)签订协议
通过面试或试岗人员与医院签订协议。往届毕业生同医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并缴纳签约保证金叁仟元,入职报到后予以退还;应届毕业生同医院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毕业生违约,支付医院违约金叁仟元后办理解除协议手续。
(六)体检
组织与医院签订协议的人员体检。按照招聘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从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医院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在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规违纪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名咨询电话: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17-6238011周老师。
附件2: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9日